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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一、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首套房:首付比例20%;
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90㎡财政全额补贴;90-143㎡财政补贴80%;>143㎡财政补贴50%;
人才购房补贴:博士20万、硕士10万、本科5万、其他2万;
改善性购房:
1、“以旧换新”、“以小换大”;
2、结清首套贷款,再次购买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3、契税补贴按照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
搭建线上线下购房平台、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中部城市群住房政策互通共享。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20%、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贷100万;
山西中部城市群区域内居民购房时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确保土地供应基本平衡——根据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保持土地价格基本稳定——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合理确定用地出让价格。
支持已批未建项目指标调整——对于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可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比例如下表)
适当放宽车位配建比例;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优化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加速土地二级市场流通;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新出让国有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内分期缴清。
三、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租赁住房
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①购买3万套(间)租赁住房,可获不超过建设成本30%财政资金补助;
②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长期低息贷款支持;
③有500套(间)/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的租赁企业,减按4%收取房产税。
?加快发展人才住房
加快构建由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组成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①在太原市租住制定人才住房时,免收3个月租金;
②新就业(创业)1年、2年、3年内,租金分别上浮至市场租金的50%、70%、90%。
?加快发展改善型住房
严格控制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供应规模,加大完整社区、绿色建筑推进力度,大幅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
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探索开展“先办证后变更”;优化部分手续办理流程; 做好新旧规范政策衔接;增加有效施工天数;开展房地产项目包联帮扶。
五、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整治市场秩序(严查未批先售、虚假宣传、强制交房等违规行为)
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房企挪用预售资金和银行虚假监管等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降低预售项目交付风险(保障房屋买受人的权益)
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消化、盘活存量土地;已预售项目在24个月内完成交付)
防范化解重点企业风险(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
六、做好市场预期引导
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择优选择并打造整点示范项目,保交付,提振市场信心
做好舆论引导,各媒体切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以下为政策全文: